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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赖不上他,周围有人看着的。

“我脚扭了,很痛。现在不敢动,能麻烦你送我去醫院吗?醫药费不用你付,前面不远就是医院。”

林昭月自然不知道医院在哪,但男人看起来也不像知道的样子。他从怀中掏出钱夹,手指夹着三张红色的钱币塞到人行道上一个青年的手中。

“先生,请你送这位姑娘去医院。我有急事,不能耽搁。”

说完,男人走向自己的车。

看热闹的青年先是一愣,紧接着就伸手要扶林昭月,却见林昭月蹦蹦跳跳跟上男人,速度快得不像是一条腿不能动的伤患,竟先男人一步拉开后排座的车门,挤进车中。

这是什么情况?

林昭月关上门,巡视车内。

副驾驶坐着一名比男人略小几岁的女人,刚才隔着一层玻璃,已经依稀可见她的时髦。近距离接触,对方身上的香水味浓郁扑鼻,在满大街路人灰扑扑的年代里,算得是极为精致了。

她大约三十岁,男人的年纪却是接近四十了。

“你干什么?”

女人惊叫一声,骂道:“小小年纪,竟然学地痞流氓讹人。老公、老公,你快把她丢下去。”

男人从外面打开车门,伸手来抓林昭月,身手矫捷,右手手掌上有几个位置长着厚茧。只有长期握枪的人,老茧才会有这样的分布。

他的战斗经验很丰富,却被林昭月一根手指按在座位上,全身动弹不得。恐怖的威压倾泻而出,連前排想要翻过来的女人也停止动作。

“车上只有你们两个人吗?”

林昭月这样问着。

女人点头说:“只有我们。我们没什么钱的,你要抢劫的话不如去银行。”

林昭月看着后备厢:“这里的颜色最浓郁,还有呼吸声。分明是有人,怎么说没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