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把吉他箱翻开,箱子里贴着两张二维码,只要扫码十元钱就可以点一首歌。他调试好音响,抱着吉他站到了立麦之后。

然后清清嗓子,开唱。

在青年出声的那一瞬间,整个街道仿佛安静了一瞬,原本行色匆匆的行人都把目光投注向这个一头金发的青年。他虽然长得其貌不扬,但他的声音却带着极强的穿透力,引得所有人驻足;越来越多的人围了上来,举起手机拍摄下他唱歌的身影,有人为他鼓掌,有人为他欢呼,他面前的吉他箱里被小费填满——

——以上,都来源于夏奕阳的想象,而这些想象通通没有实现。

实际上,文森唱与不唱,根本无人在意。

路上的行人太多了,他们或是商量去哪里吃夜宵,或是驻足街边的小摊买纪念品,或是嬉笑聊天……没有一个人向这里卖唱的青年投注一次目光。

夏奕阳只是旁观,都替文森尴尬。

“你替我尴尬什么啊?”文森唱完一首网络神曲,拿起旁边的矿泉水润润喉,“做我们这行,唱得好不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脸皮厚!”

文森向他传授经验:“上次就在这个路口,有个男人向女朋友求婚,我立刻抱着吉他冲上去,在旁边弹了一首《今天你要嫁给我》。后来求婚成功,那个男人一开心,就给我发了五百块的红包!”

夏奕阳最喜欢听这种故事:“那你遇到过求婚不成功的吗?”

“也遇到过。”文森皱眉头,“那次唱完我差点被那男人打了,我气不过,就把他求婚用的玫瑰和礼物都给顺走了,转手卖给别的情侣,又赚了三百。”

夏奕阳震惊:“什么顺,你这不就是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