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李知离开s市,抹去自己所有的痕迹,去往一个陌生的城市,换了新的身份。
所有习以为常的东西都改变了,忽然大家都在讲广东话,很少再听到s市本地话,红色的士穿梭在马路上,之前经常能吃到的东西在这里很难找到,随处可见的滑牛饭、菠萝包还有蛋挞。
换了一张卡,卡里的钱足够他后半辈子生活无忧,只是李知的物欲不高,租了间两居室,面积肯定比不上以前,比较小,但李知一个人住也够了。
夜景很漂亮,晚饭后李知喜欢去散步,离维港很近,十分钟左右就能走到,李知靠在那里,晚风将他的外套一角吹起,而他眯着眼睛仰头看向天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养了一只猫,赐名朱古力,刚捡来的时候毛都打结了,还以为是只小黑猫,洗干净了才发现是只长得非常漂亮狸白长毛猫,平时最喜欢的事就是在李知敲键盘时跳上李知的膝头。
几年来他一直在社交媒体上发表文章,之前一直是记日记,偶尔也发表一些短短的小故事,时间虽然久,看的人却不多,浏览量很多,点赞评论更是寥寥无几。
他倒也不在意,有没有人看对他来说也无所谓,不过,李知也确实没想到自己之前发表的那篇文章能引起这么大的反响——
其实他没有写什么,他只是写了他自己。
或许是他的故事太狗血了,人都是爱看热闹的,转发量一高,追到原帖来看的人越来越多,因为故事太过离奇,情节太过曲折,所以尽管李知在开头写了这是自己的真实经历,依然还有人怀疑这是虚构的。
关于身边人的具体身份,李知没有描述太多,仅是几笔带过,可他越是这样,看客们便愈发好奇,控制不住地去猜,去深扒,他们还真挺厉害,有几个已经猜的很接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