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虽有很多孩子,但绝对都比不上他眼前这一个。
十二岁,太子,千里迢迢,悄无声息,带着精锐直接杀到了李牧面前,其用兵的天赋,御下的本事,灿烂的风姿,慧朗的性情,骨子里的乐观、勇敢和坚毅,谈吐之间流露的昂扬风采,连李牧这样的敌将都忍不住为之惊叹侧目……
这样的国储,秦王又怎么不爱重呢?秦国的臣民又怎么能不敬服呢?
还对比什么?跟谁比?连公子嘉都显得逊色多了,赵国哪还有拿得出手的宗室?
他没有选择去驰援邯郸,因为他清楚,有这么一只精锐的军队插在赵国北方,他前脚一走,后脚云中就能易主。届时腹背受敌,更为棘手。
李牧想了又想,决定搏一把,断掉秦国的未来。
可惜失败了。
“所以你很欣赏我,对吧?”李世民抓住了重点,笑容大大地展开,骄傲极了,“不枉我救了你三次。”
李牧微怔:“何来三次?”
话术的重要性,无形之中又体现了出来,李牧本来半死不活的语气,很自然地就被李世民绕了进去,跟着他的思路走了。
少年太子大大咧咧地拖着折叠的胡床,往李牧床边靠了靠,跟靠近自家亲友袍泽似的,无比自然,看得李牧都无语。
“你也不怕我刺杀你?”他叹了口虚虚的气。
“蒙武将军不可能给你留武器的。”李世民很自信。
“然则,万物皆可为凶器。”
“哦,那你试试?”李世民又凑近了点,不退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