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只漂亮妹妹也挤过来,坐他旁边,好奇地听他们对话,懵懵懂懂的。

“那又如何?”嬴政不以为意。

“算啦,之前养山君的时候,都被参了好几次呢。”

“不必理会,御史素来如此。”

“我知道。”李世民平静如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我养的宠兽未免太多,山君也确实太大了些,落在御史眼里,若是不管,岂非是放任畜养猛兽的风气?这自然不是什么好风气,尤其贵族子弟们效仿起来,难免有恶意纵兽伤人的……”

“没有你为例,他们便不会恶意伤人吗?伤人,自有秦法处置。”嬴政不太赞同,“你养的宠兽,可从来没有伤过人。”

见他偏心得没边了,作为被偏心的对象,李世民当然很受用,实话实说道:“我没有打算养兕……养犀牛。——它长得不好看。”

太子喜欢好看的生物,嬴政不仅可以理解,还很赞同,因为他也喜欢好看的。

李斯一开始能入秦王的眼,就是因为他写得一手好字。

李世民一岁时最初能得到嬴政纵容,也是因为孩子漂亮可爱。要是长得丑,那不好意思,你得需要有绝世无双的才华去弥补,把秦王低到可怜的好感加上去。

“小兕子应该要好看些。”太子拒绝了,嬴政却反常地宽容,活像一个推销自家犀牛的动物园园长。

任何生物的幼崽,大抵都要偏可爱些,咆哮山林的猛虎可以歪着大脑袋卖萌,凶残可怕的熊罴也有满地打滚的团子时期,那犀牛自然也有。

几十斤重的小犀牛,大耳朵招摇着,还没有长出尖锐如刀的长角,雌性也许性格也温顺些,应该也能养——不,还是算了,这东西丑得跟鬼一样,灰扑扑,皱巴巴的,要是出现在咸阳宫,嬴政一刻钟都忍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