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微微颔首,认可这个道理,但是——
“但你简化得也太过了。”
“有吗?”李世民惊讶,“可是篆体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啊,像虫子在爬一样,很难学的。为了方便,大部分人都会继续简化的。下面的官吏文书多用隶书写就,无论是大篆,还是小篆,都不太可能成为主流。”
按时间顺序来说,秦王在统一六国之后,综合六国文字,简化大篆,创制了小篆,但底层书吏出于工作需要,都更喜欢简单的字体,于是隶书早早就开始流行。
所以说,太难的东西,真的很少有人乐意去写的。越简单的东西,才越方便传播。
“然奏简皆为篆,这般回信,不太妥当。”
人家辛辛苦苦写了端正优美的篆,你这边轻轻松松回复飞扬简单的行书,一重一轻,很容易给人一种不够尊重的轻忽大意之感。
就仿佛互赠礼物的时候,对方送了金子,你随手折了支花,不管是什么花,漂不漂亮,珍不珍贵,直观感受就是不对等。
“不好看吗?”李世民很吃惊。
他把墨迹未干的纸举起来端详,不确定地调过去,送给蒙毅看。
“好看。”蒙毅诚恳评价。
笔断意不断,像燕子乘着风在飞,无比轻盈。蒙毅以前还从来没见过这个风格。
“阿父觉得呢?”幼崽侧首,充满期待地问。
嬴政倒不是觉得不好看,而是不够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