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没有头绪,还先看看附近有什么线索吧。
阿玛依蒙迟缓的移动着脚步,他现在就是一个莫得感情,莫得理智的普通行尸。
……
一通搜寻下来,他发现了原身留下来的日记本,一本破旧脏污,字迹难辨的笔记本。
原身没有接受过教育,会写的单词有限,日记大多以图画的方式书写,偶尔也会有几个拼写错误的单词。
好在原身的画画功底还算不错,阿玛依蒙大概能看懂上面画了些什么。
在那群灰袍人来到小镇之前的日记,他都是大致的浏览一遍,着重记下了几个出现比较频繁的单词和图画,记下一张简易的小镇地图。
等看到关于灰袍人的描述后,他认真起来,细细研读。
这些灰袍人是在小镇的旅游淡季时到来的,他们总共有十三个人,住在朗姆旅馆。
他们每天都会在深夜外出,在第二天黎明时回到旅馆。
旅馆的老板告诉其他人,这些灰袍人的口味独特,喜欢一成熟或者全生带血的肉食,一些住在旅店的客人抱怨,总是能从这些人紧闭的房门外问道肉类腐烂的味道。
在镇上小孩儿失踪的那个夜晚,原身在床上听到了一阵充满着自然韵律的动听歌谣,他感叹这歌声如同精灵的颂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