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霍去病忙完,一路催马扬鞭,成功在离长安三十里处与大部队会合。

冠军侯张扬的很,一身新锻的银铠在太阳地下发着波光,高冠乌发,他不知道跟后面充作亲卫的赵破奴说了啥,唇角微扬。而后狠狠一夹马腹,战马长嘶一声蹿了出去。

而后,那杏目红唇,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便与霍彦来了个面对面相见。

骏马前蹄高扬,又重重踏落,激起一片尘土,停在了霍彦面前。

大美人单手控缰,身子前倾,另一只手拂开碍事的柳树枝,声音低沉,“春和。”

霍彦的心怦怦跳,任谁看了这大美人谁都会心跳得猛一下子的,孰不见弹幕早就发疯,李广都看呆了,他大概不知道李广呆是因为他,李广从未想过,霍彦那双总是带着疏离讥诮,仿佛对世间万物都兴致缺缺的杏眼,竟能在转瞬间迸发出如此明媚,如同春日融冰般的粲然笑意!

陛下取的春和之名,并非虚妄。

霍彦自己都未曾察觉,他的唇角已高高扬起,眉梢眼角都浸染了真切的暖意,春风吹过柳梢,霍彦声音清朗愉悦,带着毫不掩饰的欣喜,“阿兄回来了!”

“前段日子搜罗了匈奴王帐,带了个好玩的给你,过来。”霍去病调转马头,与他并驾。霍彦偏头。霍去病微微侧身,探手从马鞍旁悬挂的皮质行囊里拎出来一把造型奇特的短刀,那刀不大,比匕首稍长一点,刀尖微微回勾,侧面有一道漂亮的槽口,刀鞘通体为银,嵌了大大小小不少的珠玉。

华美,凶戾。

“好刀。”霍彦由衷赞叹,修长的手指细细抚过刃面与刀鞘,然后在鞘尾看见了春和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