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知道周迢会生出这想法的原因是因为要去纽约见黎丹云,但李戴言着实觉得让他教会一个半大点的小屁孩速成很不容易,他半推辞半打探:“你干嘛非得会说英文,有你妈妈不就行了?”
周迢嘴硬得很,不说。
仿佛找到命穴,李戴言摸摸他的脑袋,“老师还得因材施教呢,你不告诉我我也不教你。”
实际上是借机让他打消念头。
逼得不行了,周迢才终于开口,他瞳仁很暗,缓缓道:“我怕给她添麻烦,她以后就不会再想让我去找她了。”
他怕被丢下。
李戴言听完觉得自己简直不是人,竟然窥探个孩子的内心,因而教周迢格外用心。而他一开始担心的那些诸如会进度困难、周迢听不懂、教了也等于没教的问题,一个都没出现。
周迢学得很快,不仅和他聪明有关,更重要的是他花了很多时间和心思。
最后结束,只论词汇量,周迢初一的水平就已经和高中生差不多了,口语同样流利到远超同龄人。
回忆总是忽明忽暗,再回过神,周迢就十八岁了,如今他有一口标准得多的美式发音。
“真打算出国读书啊?”李戴言退开,倚到墙边,“我刚从那边回来没多久,现在又换你过去了。”
外面跑过叽叽喳喳的一群孩子。
“我总得给自己找条路。”周迢脸朝窗外,他眼睛里没什么情绪,却晦涩难辨,好似裹了一层霜,“斯蒂文都到上小学的年纪了,我爸也要有新的家庭,这房子住着,没什么安全感。”
“非去不可?”
并不是,只不过这里没有能让他眷恋的人或事。
毕竟世上永恒的事物极少,连亲人都是走到一半就会散的。
周迢自觉近来他身上那股并非由缺少睡眠导致的倦意愈来愈重。
而这不该是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