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出来姜忆是真的又憋屈又委屈了,998递了一张纸给她,问朝辞:【宿主,咱们现在走不?】
“嗯。”
……
“姜忆,做我女朋友吧。”
朝辞刚睁开眼,耳尖就捕捉到一句带着痞气的告白,尾音里的散漫几乎要漫出天际。
奚越泽斜倚在走廊栏杆上,校服外套松垮地搭在肩上,领口敞着两颗扣子,露出一截锁骨。
他身后跟着三个男生,正对着她的方向吹口哨,校服裤子卷到脚踝,露出限量款运动鞋上沾着的草屑,一看就知道刚从操场回来。
周围瞬间围拢了十几个同学,大多是来看热闹的。
有人捂着嘴偷笑,有人对着朝辞指指点点,细碎的议论声像蚊子似的钻进耳朵。
“就她?奚哥是不是眼神不好?”
“听说她妈病得很重,家里穷得叮当响,奚越泽图什么啊?”
朝辞皱了皱眉,原主的记忆里,这类议论早已是家常便饭。
她后退半步,拉开与奚越泽的距离。
双臂交叉环抱在胸前,目光扫过眼前这几个吊儿郎当的男生,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弧度:“想让我做你女朋友?行啊,先说出我的一百个优点,能数够我就同意。”
这话一出,周围的笑声更响了。
李达第一个跳出来,他是奚越泽最忠实的跟班,此刻正梗着脖子瞪人,额角的青春痘在阳光下泛着油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