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有点得意,转头看向路边梧桐树。
沉默几秒后,孟晖看着马路,声音是一贯的低沉稳妥:“我今年三十三了,会考虑比较长远的问题。”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其实我的父母很开明,并不常催我,是我自己想建立家庭。过去十年满世界跑,现在终于稳定下来,希望回到家,不再是空荡荡。我觉得吧,婚姻是寻找人生合伙人,两个人有共同的目标,一起把日子过好。”
孟晖讲得真挚,珍妮不禁动容,想起自己刚才的把戏,又有点羞赧。
“你、你、你很好。”孟晖的结巴更显出真诚,全然不像个三十几岁的大学教授。
说完这句话,他伸手轻轻摸了摸珍妮的头。
孟晖准确接收到她的信号,并用这一动作来表达亲昵。
这下轮到珍妮愣住。
她低下头,挖一大勺冰淇淋塞进嘴里。
冰得舌头麻木。
没有心动的感觉,但也毫无厌烦的感觉。
珍妮找不到词汇描述这种感觉,最后落脚在——不是不可以。
她并不讨厌孟晖,一点儿也不,她尊重他、相信他、愿意听他说话,这难道还不足够吗。假以时日,或许她可以爱上他。
即便这不是最热烈的爱情,那又如何,人类社会几千年不就是这么下来的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成经济共同体,结婚生育养小孩,吵吵闹闹过一生。爱情不过是近代浪漫诗人的拙劣发明。况且,激情之爱就一定强过理性的结合?
珍妮心里两个小人打起辩论。
身旁的孟晖全然没察觉到这一层,只把珍妮的低头当作害羞的表现。他松了口气,他并不擅长追求女生,还好这次很顺利。
珍妮头脑一团混乱,缓缓抬头,却赫然看到大卫正向她走来。
她眨了眨眼,确定这不是幻觉。
那人确是大卫,穿着不合天气的卫衣和运动短裤,手上提着两桶矿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