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凤霞拉着她要看演出,宁遥有些无语,这跟台子隔了起码十几个人的距离,人头攒动,能看见什么,并且她还这么不清醒。
“听歌儿嘛,多热闹呀。”
宁遥有些低度近视,再加上射灯晃眼,双手抱着臂,看着姜凤霞别倒下,跟着她听台上的音乐。
其实她一直是个乐痴,还是个木耳朵,到不是说唱歌多难听,只是听不太出来有的乐器之间有什么区别。
她的前男友虽然跟她是一个班的,但是却很喜欢音乐,钢琴弹的很好,她现在用的那副耳机还是他送的。
宁遥仍然记得那时候他将新耳机塞进自己耳朵里时的触感,她那时并不知道什么叫调音,手机上的均衡器数据她现在都没有动过。
“我的天,那个键盘手好帅。”
宁遥认为姜凤霞是有点花痴的,不过也跟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她看不清,眯了眯眼睛。
“遥遥姐,快看那个贝斯手,比那个键盘手还帅。”
宁遥看过去的时候,感叹这个乐队果然不正经,唱歌就唱歌,撕什么衣服,撕衣服的是主唱,一个留着长发的男人,学什么皇后乐队?可他身边的贝斯手,宁遥晃了一下神。
“怎么会有这么帅的人!”
这句话曾经是某人的口头禅,自恋到极致,宁遥经常
会给他一个白眼,骂他臭屁。
虽然她已经回来三年了,也想过可能会遇到他,毕竟应该在一座城市,可是那么久了都没有遇到,就在今天遇到了?
“我们要看贝斯手脱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