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一视同仁,每个分公司都有钦差大臣。但对不同的人,衡量尺度却不一样。
当时赵锡在海宁市分公司如初升的太阳,发展势头势不可挡。但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辛昕在接待那位钦差大臣没多久,就发现了他满满的恶意。
如今想来,或许这个环节,林崇安和赵锡的斗争已经悄悄开始。
辛昕作为赵锡麾下第一人,毫不意外被牵连了。
在查他们的营销费用时,这个钦差发现,辛昕的营销费用有80用于对瀚海的营销。每个前台营销人员都会有一定营销经费,那几年还没有现在这么严格的财务制度,给客户送礼的吃饭的费用,均能够算作正常的营销费用报销。
为了防止营销经费的滥用,出台了一些内部控制流程,例如营销费用集中度的考核。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滥用备用金,一般不得对同一客户使用80以上的备用金是用来规范高层的。毕竟高层的备用金多,自由度大,很可能出现挪用公款的情况。
但辛昕那时候就是个普通的经理,营销费用满打满算也就够日常和客户外出吃顿饭的钱。
那位钦差明显是要用辛昕开刀,坚决要给她处分。
那个时候辛昕上班时间不算长,给一个处分对她而言是件大事。况且在这件事上,她真的很委屈,那时候她对接的最大的客户就是瀚海。
赵锡据理力争,想为辛昕争取正当权利。
但那位钦差一看赵锡全力维护辛昕,自认拿到了赵锡的把柄,于是在这件事的发挥上更加不遗余力。大会小会天天批评,时不时将高度上升到职务侵占罪名。
辛昕心灰意冷之余,甚至想过干脆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