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朗叹气,“那我可能要先入盒了。”
黎初临看字看得专注,垂着头在段落上圈点批注。
外面正午的阳光透过玻璃直刷刷散进来,在黎初临的背上折射出熠熠的光影,薄薄的耳廓被透出一层粉黄色的光,那光亮一直顺着他的脖颈延伸。
黎父常说,“书如其人”。
自他认字起,父亲每日要求他用毛笔练习书法直到手腕酸痛为止。
他也因此写得一手干练的好字。
字迹工整方正,笔锋有利,正如他本人干净利落的性格。
霍然好学努力,虽然嘴上不饶人,但对于黎初临的要求严格,但他并不抗拒,反而感谢老师的教导,自己才能进步如此迅速。
在同届中,霍然的专业能力算是最出众的。
黎初临对这位学生也是十分看重。
霍然是他从研一就开始带的学生,偶尔跳脱开小差,但是听劝,提点过的地方,霍然不会犯第二次。
黎初临在纸边提了两条修改意见,等他回神时,听见瞿朗和霍然在聊上周五急诊室人员爆满的事情。
一提起来,霍然就一阵心有余悸,板着脸,还煞有其事地摸摸胸口,说:“超忙啊,除了一位教授出差,一位请病假,其余人全部进手术室抢救,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急诊部忙不过来。”
那天瞿朗在手术室里给一台肝移植手术做麻醉,等他结束的时候,急诊室已经恢复了平静,只能从一群护士医生那里听到当时情况有多紧迫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