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程心怎么也看不清,她甚至难以确定那是不是他。
热门打卡餐厅高峰期的客流量像鞭子一样抽得人停不下脚,她像陀螺一样满餐厅打转,眼里只有单子单子出不完的单子,客人就跟游戏里的npc一样走过路过,面目模糊。
除非特殊情况,她不可能记得客人的,例如跟恶劣的法国客人吵架就是一个特殊情况,但除此之外……
电光火石间,她突然想起那天晚上自己转瞬即逝的一个闪念——
“这个女人真有气质啊!”
她是在听到两声模糊不清的争执后回头的,刚好看到那个很礼貌跟她道谢过的女客人站起身,高高昂着头离开,只留下一个挺拔的背影。
藏蓝色的衬衣特别干练,特别有范,发髻里的几缕银发像是点睛之笔,惊艳了她,真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这么气场全开。
但这个闪念很快就被法国客人恶劣的玩笑打断了,她那时候太冲动也太年轻,把脾气当作气场,结果丢了工作。
后来,匆匆而过的记忆很快沉进时光的海里,她已经忘了那张脸,只是依稀记得那个背影,在廉价服装店priark的衣服堆里掏了无数次,试图找件相似的衣服,但哪一件都不对。
除了衣服的问题,也有她自己的问题,她只不过是个挣扎在温饱线的穷学生,再想傲气,也显得极其稚嫩。
她的青春,她的过去,一直是灰扑扑的,雾蒙蒙的,狼狈而吃力的,靠兼职收入、二手电脑、杂牌衣服和廉价化妆品勉强撑起来的。
她从来没有想过,那个时候的她,也会发光,也会耀眼到让别人睁不开眼睛。
她的心疯狂跳动,甚至比他跳得还快,比她收到名校offer那一天还要兴奋,比她论文拿到distction+收录进学校官网还要激动,比她成功获得大外媒工作机会时还要雀跃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