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子爽朗的大笑声穿破空气传了过来,仔仔似乎松了一口气暗带着欣喜,扬起白白胖胖脑袋盯着走过来的人。

这是一个下巴布满胡渣子的俊朗年轻人,满头凌乱的栗色短发,额头布满细细汗珠。高高瘦瘦结实有力,穿着绿色登山装,背着大大的登山包,每一步稳稳健健张弛有力。这个二十出头的男人,似乎一看就是那种长期从事登山训练的背包客。

“洛妈,今天生意不错嘛。俺来蹭个饭,饿死宝宝了。”年轻人把背包扔到一边的木椅子上,也不等洛妈回话,三步并两步跳到桌前坐下。抓起洛妈的碗筷大口大口吞咽起来。

洛妈似乎不怎么在意,满脸堆着笑容,嘱咐他吃慢点。又转过头来对沧月两人说道:“两位别介意,小四就是这洒脱性子,认识他之后经常来蹭饭。”

河南摸摸下巴,瞄了眼这大他几岁的邋遢小四:“我们怎么会介意?不过这年头坏人挺多,洛妈你----似乎认识他不久。”

“没事,这小子性子直爽着。刚认识时候他可帮我大忙。哎呀,我再去拿新碗筷。”洛妈呵呵笑着,眉目慈爱溢于言表。转身去厨房取一副新碗筷。

仔仔四十五度仰望小四:“小四哥哥,今天带了什么给仔仔?”活脱脱一副小猫咪模样,跟对待河南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那叫做小四的年轻人只顾着吃饭,空出一只手来从兜里摸出一只木质手枪塞给仔仔,收回手之际晶亮的黑眼珠子瞄了瞄不远处安静冷淡的沧月。

仔仔宝贝似地把手枪放在手中把玩着。

河南皱眉不语,静静观察着。一顿饭下来,洛妈忙着去厨房收拾碗筷,仔仔捂着心爱的手枪回到屋子做白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