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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心之证 胖手 1159 字 10个月前

面部损伤:遭受钝器多次砍击,额骨、颧骨、鼻骨粉碎性骨折,面部软组织完全毁损,无法辨认身份。

致命伤:腹部单处深刺创(刀宽约3),伤及腹主动脉,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毒理检测:血液地西泮浓度18g/l低于致死量,但足以致昏迷)。

死亡时间:早于其余死者约3小时,推测为首个受害者。

看完第一个女性尸体报告,傅老转头问陈峰。

“你对于这具尸体除了这份报告,还有其他推断吗?”

陈峰活动一下手腕,转向傅老说道。

“行凶之人对1号尸体进行暴力毁容,想必对她恨之入骨。”

傅老听完,拿出自己的本子将这句话记下来,然后继续往下看。

2号尸体(20岁,性别男)

头部损

伤:右颞部钝器伤(疑似锤击),颅骨凹陷性骨折,但非直接死因。

死因:吸入性窒息(气管内检出大量烟灰,血液hb浓度>60)。

毒理检测:地西泮浓度15g/l(致昏迷剂量)。

焚烧状态:四肢碳化,呈“拳斗姿势”。

3号尸体(52岁,男性)

锐器伤:胸部两处刺创,一处在右肺(深8),另一处穿透心脏(致命伤)。

焚烧状态:全身炭化,但创口仍可辨识。

毒理检测:地西泮浓度12g/l。

死因:心脏贯穿伤,但尸体被焚烧,可能死后焚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