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
她无奈跟上他的脚步,他们在雨中奔跑,沈以气喘吁吁想要发飙,却先想起在伦敦的日子,他喜欢拉着她漫无目的地走路,或者突如其来的奔跑。据他说,是在感受世界,感受色彩,感受人群,获得灵感。
大本钟悠远古老的钟声好似还在耳际。
他确实给过她安慰,让她在奔跑中不那么厌恶总是阴雨的伦敦。
不过现在,他们在国内的城市。
他都不认得路,她还穿着高跟鞋。
“你不要发神经了,我的脚很痛!”
左应枫停下来,目光里带了一丝宠溺和怀恋:“我的小炮仗,也学会妥协了。”
沈以顿了顿。
以前当他助理时,他曾开玩笑叫她小炮仗,那时她初生牛犊,天不怕地不怕,哪怕面前站着英国女王,她大概也敢直言不讳地表达意见。
他知道她最讨厌高跟鞋,现在却为了迎合品牌,拓展人脉,委屈了自己。
她做他助理时,他天天教训她。她成为他的女朋友,他无限向她妥协。她讨厌奢侈品精心养育动物,只为了一张没有划痕的完美皮革,爱包狂人的他就再也没买过一个包。
“沈以,我们还能在一起吗?”
奇了,这一晚上,两个男人同时找她复合。
但她谁都没有兴趣。
“不能。”她毫无犹豫地回答。
“好。”他并无失落,反而变得正色,“那么我们开始聊正事。”
沈以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虽然我不喜欢你今晚的那种笑,但它确实是成熟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