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那个男人居然是我们学校的教授。
把我吓了一跳。
……
户外的光线有些刺眼,钟情眯着眼,一页页地翻着日记本,回忆自己和林海川初见的场景,忍不住嘴角上扬。
最近网上流行一句话: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说的不就是她么?
她目光停在最后一篇日记上,那是昨晚写的。
6月18日晴
时间好快,认识他已经是第287天了,我天天去球场给他送水,天天发微信说晚安,天天制造“偶遇”机会,把他的兴趣爱好打听得清清楚楚,全校的人都说我是舔狗了。可我做了那么多,他还是不喜欢我。
就算他不喜欢郝萌了,也不会喜欢我,我在他眼里,大概也只能用四个字形容:胡搅蛮缠。
唉,我累了。
就这样吧。
……
钟晴用指尖抚过最后一行字,抿了抿嘴,把日记本重新装回了背包。
既然说好要放弃,她今天为什么还要来呢?大概是,想来再看他最后一眼吧。
就一眼。
过完今天,从此再无瓜葛。
“喜欢你这件事,我决定放弃了。”她低声叹息,纵使是千般万般的不甘,也要在这一刻化为尘埃。
她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打算离开,下台阶时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依旧是那个白衣少年,他侧颜线条流畅,额头上还有一层薄汗,在阳光下,隐隐发亮。
钟晴刚站起来,双腿还有些发麻,差点摔下台阶,她见着他,一瞬间不知该说什么,只觉得整颗心都颤了颤,就快要冲破牢笼,撞碎胸口,带着滚烫的爱欲涌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