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京市到港城,哪怕是坐飞机,也要十几个小时的航程。
但虽然距离远,只要温初宜想回来也是随时都可以回来的。
“好,真是个好孩子。初初嫁给你也算是有福气。”
如果邵昱淮真的能做到他说的那些,那也是真的十分称职的一个丈夫了,也能证明他对温初宜也是真的喜欢。
另一边,房间里。
温初宜看着手里的结婚证都有一种快要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在这样美好的二十一岁的年纪,她真的就这样成了有夫之妇了?
看着自己亲手布置的房间和衣帽间,一想到几天之后就要跟着邵昱淮去港城,就要离开这个她住了二十多年的地方,眼眶就开始发红。
“老男人贪图美色,癞蛤蟆吃天鹅肉,撑不死你。”
也不看看自己多大的年纪,都二十八了,还来祸害她这个刚大学毕业的小姑娘。
邵昱淮这个王八蛋!
温初宜气的拳头都捏紧了,恨不得现在就把邵昱淮给揍一遍,然后质问他以后还敢不敢这样贪图美色了。
港城这样纸醉金迷的地方,邵昱淮贪图美色倒也正常,只是她不希望老男人来祸害她。
不过话说回来,贪图美色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反着她就没见过狗男人会满足于一个人的。
现在喜欢她可能是因为她漂亮,但到手了之后可能也就腻了。
而且这种以貌取人的男人,以后也更有可能会喜欢上别的漂亮女孩。
所以她也更有离开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