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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消息,三分熟。

梵然长身玉立的站在原地,冷凝的气质将工作室衬得宛如初雪纷落。

乍一看,清冷淡然的宛如剔透玉佛,唯独我知道底下是头多么凶狠的恶狼。

骤然在魔都看见梵然,我心跳都停滞了一拍。

真他爹的点背。

咬伤了我的恶犬,乐颠颠地跑到他的腿边,围着他的长袍转了两圈,伸出两个爪子去挠梵然的小腿。

跟刚刚咬我的疯态完全不一样。

什么主人养什么狗。

宁医生养的小土狗,单纯善良没心机。

梵然养的狗跟他本人一样,才七八个月大就敢出来当狼崽子害人。

他勾起唇,嗓音清冷,仿佛震颤的佛钟:“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魔都?”

我:“”

困惑道:“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阻止了疑惑的小脑瓜子继续旋转。

不就随口一说吗?

谁知道这小狼崽真从首都追到魔都了。

他难道自已没有家吗?

逃出去以后还赖定我了?

我选择性忽视了自已的所作所为,理直气壮道:

“代号不行吗?工作室里所有的摄影师都叫,她是一号,我是二号,你在这待着,你也可以是三号。”

“是吗?”

梵然的手在小黑狗的脑袋上抚摸了一下,指尖都沾染上了我的血迹。

我这才想起腿上受了伤,连忙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对着他瞪眼道:

“你养的狗咬了我,你作为主人,是不是应该替它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