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割让堂阳商业街给魅影族镜黎,并自愿给其打理,盈利收入归镜黎所有。
2 向魅影族镜黎赔偿800亿魂晶
3 魅影族镜黎和月魄签订《友好同盟互助条约》3年。
合作期间,拍卖会得到的拍卖品需要给魅影族镜黎过目。
如果镜黎看上了,会以高阶丹药支付其价值的五成。(高阶养魂丹除外,10亿一颗。)
要想马儿跑得先给马儿吃草,这个道理镜黎还是懂的。
括号中的内容是镜黎临时添加的。
主要是青凰提议,给某只总哄抬高阶养魂丹价格的狐狸一个教训。价格是她小姨提的,据说月魄这些年给她添了不少麻烦。
但是月魄的反应却是出乎意料,甚至在镜黎将其哑穴解除之后,开口就是:“《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时间能不能再延长一下?我觉得100年刚刚好。”
10亿魂晶而已。
大不了他把原来的创造20亿魂晶利润,就能得到5亿魂晶和一枚高阶养魂丹的条约改一下。
变成32亿魂晶,就能得到7亿魂晶和一枚高阶养魂丹。
至于牛马会不会有意见?
这不重要。
这个牛马不做,有的是来竞争应聘的牛马。
给他打工一百年肯定能得到30颗高阶养魂丹,但去其他地方就不一样了。
流云渡每年的高阶养魂丹都是有数的,一共就100颗。
世家之间瓜分60颗,拍卖会20颗,剩下的20颗抽签决定。
即使有幸抽到高阶养魂丹,到手也护不住。
那些世家可比他们拍卖会会算计多了。
一个联姻,高阶养魂丹送给岳父不说,还要为那个家族谋算。
一旦失去了作用,嘴里喊贤胥的岳父大人第一个放弃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