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林照走后,纪时愿才慢腾腾地走到沈确身边。
个高腿长的男人横躺在沙发上,直接占据走大半空间。
从她这个角度看去,安静的像个任人摆弄的洋娃娃,浓密的睫毛长到能在脸上盖下一片阴翳,温驯又无害。
可内里呢?
不同于丰裕的物质条件,他拥有的情感匮乏又贫瘠,让他变成一个捉襟见肘的人,总是套着不合身的衣服,风从袖口吹过,带出他与旁人格格不入的疏离感。
有时候又会变成一块又冷又硬的石头,砸得人头破血流,轻轻靠在上面,也能硌到发疼。
纪时愿越想心口越酸软无力,只能去给自己找其他事做,她去卫生间拿了块沾上水的毛巾,擦了擦沈确泛红的脸颊。
注意到他领口的酒渍后,她将毛巾放到一边,解开他的衬衣纽扣。
看着清瘦的人,睡着时沉的像块铁,纪时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替他换上短袖丝绸睡衣,照顾人的耐心在这时也差不多告罄了,擦拭的动作变得越来越蛮横、敷衍,最后停在他右手上。
这地方一如既往地藏着她最想知道的秘密。
她试探性地唤了两声“沈确”,见他毫无反应,按捺着起伏的心跳,给自己摁下零点五倍速,小心翼翼地摘下腕上厚实的黑色腕带。
男人天生骨架宽大,腕骨也是,大了她整整一倍,可当她擒住它时,她却觉得它脆弱到不堪一击,就像被风化已久的石头,稍稍施力,就能碎成满地的残渣。
她轻轻将他手腕翻转,青筋遍布的那一侧,一道道疤痕如同深埋地底的树根,紧紧缠绕在一起,形成她名字里的“愿”。
她愣愣看他,他的双眼还是紧闭着,呼吸绵长而均匀,胸口有小幅的起伏。
透过他坚硬的胸膛,她看到了里面的心脏,腐烂生蛆的地方覆盖着一层坚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