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嘉芜看完长达二十条对乙方有利的内容,确实,开出的条件好到让人匪夷所思。
虽说她们游戏热度高,但按道理来说,即便想诚心合作的资本家,也不会开出这么好的条件,不仅给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还会有各种广告营销,从中获取的利润仅要一成。
这份合同对于甲方完全吃亏,实在让人不敢确信。
沈嘉芜想想,说:“我再认真看看,对了,这段时间有没有发生什么难解决的问题?”
经过之前的风波,工作室几人处理问题的水平也显著提高,基本不需要沈嘉芜出面,便能想办法解决。
得知大家将工作处理得相当好,沈嘉芜在工作室群里发了好些红包当做奖金。
由于不急着赶游戏进度,这段时间大家一直在打磨细节。回到公司,也没留下很多难题给她,花费几个小时解决完,沈嘉芜才又打开那份合同。
沈嘉芜从头到尾细致地又看了一遍,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直到目光瞥见一直被忽略的合作公司名称。
名字总感觉在哪里见过,沈嘉芜在脑海里回忆,终于从还未完全格式化的记忆里找寻到这个名字的痕迹,她点开邮箱。
几个月前被她拒绝过,想她的漫画签在他们软件的公司名字,和这份合同上的完全一致。
不知是机缘巧合,不同部门找到同一个人,都想与她合作,还是同一人带着目的前来。
沈嘉芜不敢保证,毕竟公司心血不止是她的,她不敢随便交由他人手心。
思来想去,沈嘉芜点开和谢言临的聊天框,将合同发给他,他看得多,对这方面应当了解。
谢言临五分钟后给到她答复。
问题不多,但对于沈嘉芜来说属于很重要的问题,合同上面没有明确写著作权归属谁,且有大量留白,不确定后期对方会不会新增条款约束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