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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今天她肯提起这件事,还挺让人意外。

“这事就这么算了,下次敢瞒我这种大事,一定跟你没完!”钟以晴喝了口饮料,又皱眉问,“所以那天,是你那傻缺前男友帮了你?”

“……”明翊艰难点了下头。

很想劝她换个稍微温和点儿的词汇。

但也没好意思开这口。

“他是不对你旧情难忘啊?”

闻言,明翊夹菜的动作一停,很快否决了这个不靠谱的想法:“应该不至于。”

钟以晴不解。

“为什么啊,咱长那么好看,有几个舔狗怎么了?又不犯法。”

钟以晴似是觉得她这想法不靠谱,但明翊觉得她这‘舔狗’言论似乎更加离谱。而且,自己好像也没多值得人念念不忘。更何况——

“我那个…前男友,他长得也不差。”

说到这,明翊淡淡垂下眼。

毕竟是能让在广告公司悦帅哥无数的钟以晴说出‘长期招女友、但不招长期女友’的类型。

“啊,那傻缺还是个帅哥?”

钟以晴有些惊讶,“哪种程度,不会是你心善故意替他说好话吧?”

这时,对面忽然默默盯着她瞧了好一会儿,看得钟以晴都有些莫名:“?”

“就……”明翊默默收回眼,想起livehoe当天她的反应,还是不忍拆穿这残忍的事实,“跟你那天夸过的贝斯手,八分像吧。”

她已经说得很收敛。

然而钟以晴还是震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