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林如果没出事,也是需要被征走的!

大越朝实行强制兵役,所有十六岁以上男子,都必须在官府登记,有需要时随时服役两年。

为了发展人口,官府鼓励分家,一户家里有二十岁以上的成年男子两个以上的,赋税双倍,“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因而男人一旦娶亲,就要分家单过。

平时每户要交人头税,三岁至十五岁,每人每年交20个铜板,这是口赋。

算赋是从十五岁到五十六岁的人口,不管男女,每人每年120个铜板,这是一算,商人和奴婢倍算,即每人每年要交240文。

而20岁到30岁之间的成年女子,如果不嫁人,那是要课以五算的,就是每人每年交600文!

而兵役劳役这些并不固定,不过都是按户算。

这也在侧面鼓励多生儿子,生多七八十来个,征走一半都还剩一半,只生一个儿子,或者不生儿子,家里顶梁柱就要被征走。

生一个要被征,生两个还能剩一个,大家都会算!

而女儿被叫赔钱货,也是因为算赋中这个五倍而起!

另外就是按田亩产出,都要交税两成,再加上各地官府私加的,要交三成才够,商户交税直接就要交一半的利润。

德婶眼前一黑,她两个儿子,两房的孙子都过了十五岁,都开始相看说亲了,两家都要出一个人去当兵,不去的话,每家要出五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