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左平移两步, 它就向左, 我向右平移两步,它又向右。

完全就是冲着我来的啊!

杀意迸发之下,那双瞳孔连成一道金光,虎一样地扑向了我。

我完全没有看清楚那人的模样,但肾上腺素的作用下,我还是在最后关头一抓,将承载着那双瞳孔的头掐在了两手之间。

我瞪大了眼睛!

这张脸可太熟悉了——金色的瞳孔、白色的头发、狗啃的刘海,虽然不是经典套装背带裤,但保不齐他的衣服也被泥土滚了呢?

“敦!”

我直接叫出了他的名字。

但敦敦就像是被兽性占据了理智一样,即使听到自己的名字、即使看到了我的脸,也依然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怎么回事?

社长的「人上人不造」挂机了?

我的手腕突然一凉,血液沿着我和敦敦接触的地方,流到了我身上,和我的「荒霸吐」纹身混在了一起。

没错,我这次穿越之前,可是专门让我的母上大人把我囤的「荒霸吐」纹身贴寄过来了。

毕竟上次走得匆忙,想要返回总要找一个看得过去的理由。

思来想去,似乎只能把bug推给「荒霸吐」这样不清不楚的东西。

纹身贴没有被泥擦掉,血液和红色的纹路融为一体,刺激得我皮肤发麻。

坏了,我不会是过敏了吧?

我眉头一皱,关注点却很快被血液的源头吸引过去。借着微弱的月光,我定睛一看,就见敦敦的脖颈上血肉模糊,像是有什么东西紧紧地勒在上面,新鲜流动到我手腕上的血液大抵就是从这里来的。

脖颈之下,他的衣服更是破烂不堪,并不是流落街头的那种破烂——有一说一,他烂了洞洞的衣服都比我的风衣外套质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