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证据是电影开头是桑德惠的采访录音,检方锁定“桑德惠请记者聊聊兴趣爱好”和“丈夫八户和男放音乐的用意”两点,抛出一个又一个问话。

检方:“你有意诱导记者聊兴趣爱好,是否是借助与她的聊天逃避痛苦的婚姻生活?”

桑德惠:“不存在有意诱导,我只是觉得她很有趣。”

检方:“你丈夫放这首名为《皮条客》,饱含强烈厌女色彩的歌曲,是否暗示了他的嫉妒之情?”

桑德惠:“他经常放这首歌,我认为他不是故意的,他还特地购买了——抱歉,中村,‘音响设备’用日语怎么说?”

检方:“你中断采访是因为音乐吗?”

桑德惠:“音乐是循环播放的,这样我们没办法继续采访,我也累了,所以想着结束吧。”

检方:“之后你没有询问他为什么放音乐吗?”

桑德惠:“没有,我说过了,这是他的习惯。”

检方:“不对,你在楼下招待年轻漂亮的女学生,还开心地和她喝酒,而你丈夫在楼上辛苦工作,这既不是你说的习惯,也不是不带感情。你丈夫知道你不安分,毕竟你一年前还出轨过。”

律师中村森打断:“这与本案无关,而且你这是性别歧视。”

检方:“这不是性别歧视,这是存在他们夫妻之间的矛盾事实。桑德惠,你说你结束采访后上楼工作休息,可音乐声很大你又很累,怎么能睡的着?怎么能工作呢?”

桑德惠:“我在任何环境和任何条件下都能够工作。”

检方:“你没抱怨吗?你没意见吗?音乐震耳欲聋?看来你在热河环境和任何条件下还能够休息?一切正常,没一点问题?法官,我问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