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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万主动道,“二叔有事吗?”

南宫长勇看一眼警花,表情温和地道,“小晚,你报警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为什么会来这么多警察?

为什么明明是能私下调解的家务事,他们还这么较真?

九万:“照实说。”

南宫长勇不信,狐疑道,“照实说会是这阵仗?”

九万叹道,“二叔,你是真没法律意识啊!”

南宫长勇:“……我有!”

九万:“好,那我问你,三人以上的械斗叫什么?”

南宫长勇答不上来。

九万好心科普,“叫聚众斗殴。对于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人数过多、规模过大、影响太过恶劣,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南宫长勇:……真有这种规定?

九万:“你们有十二个人,符合第二条。”

南宫长勇下意识反驳,“不是十二个,两家老爷子没动手!”

九万:“哦,那就十个,人数也很多,属于团伙作案。”

南宫长勇惊怒交加,“怎么就团伙作案了?!不对,我们这不是械斗,只是推搡了几下!“

拿了武器和没拿武器,应该不是一种性质。

九万:“是吗?我爸的高尔夫球杆是谁拿的?还有我哥的棒球棍。二叔,这也是械。”

南宫长勇说不出话。

高尔夫球杆是小湛拿的,吴家那两个小子拿了棒球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