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临琛这个人,从来都是以自我意识为中心。
高海臻也早已经习惯,道:“好,您路上小心。”
挂掉电话,将手机丢到了一边的沙发上。
在一排排口红中,挑出一款颜色,对着镜子涂上。
她的唇,薄厚适中,型似花瓣。
蘸取最浓郁的红色,也能轻松驾驭。
抿了抿嘴,鲜艳的红均匀覆上了她的唇,夺目而诱人。
高海臻回忆起自己第一次涂口红时,好像才十二岁。
十二岁的女孩对美有天然的好奇,漂亮又华丽的蕾丝裙子,带有水钻的玛丽珍皮鞋,以及涂上就会让人变漂亮的口红。
妈妈从不斥责她的早熟,尽可能地满足她对于美的追求。
但漂亮的东西往往伴随着高昂的价格,超额的账单让她们不得不缩衣节食,搬到了小房子。
在那间潮湿又昏暗的房子里,蕾丝裙子沾上了难闻的霉气,她鞋上的水钻也被蒙了一层灰影。
妈妈的口红,放着放着,就放到了过期。
美丽日渐腐烂在那间狭小的屋子里,直到被高海臻的一把火燃烧殆尽。
看着曾经被视若珍宝的东西被烧成灰,她心里没有什么波澜,反而觉得开心。
开心于她不用看着美丽的东西在她手里日复一日的腐烂,也开心于她的衣柜里腾出了空间,迎接新的生机。
半个小时到,钟临琛来得刚刚好。
高海臻穿上大衣,来到地下停车场。
钟临琛正坐在车里和餐厅人员确认今晚的菜品,当女人从电梯口出来的一瞬间,他的目光便不自觉被她吸引。
她仍是一身黑白搭配,可修长的身材与漂亮的容貌将这两种沉闷的颜色,穿出了别样的风情。
不比那日生日宴的张扬,今天的高海臻美得很内敛,可这个词汇在她身上却又不太准确。
内敛的人,不会有这样的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