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发出去后如同石沉大海。宴泠昭轻叹一声,把手机扔到沙发上。
同一时间,圣宗传媒大厦17楼。
——是的,你没看错,墨菲斯租下了整栋大厦,而在签下合同付完钱,大厦就改名了。
对了,大厦共30层楼。
值得一提的是墨菲斯原本是想买下来的,奈何大厦背后的老板不卖,只租。
至于圣宗传媒老板加员工连百人都没有,弄那么大房子做什么,不浪费吗?问就是墨菲斯不喜欢自己的地盘上有别的组织,他就是放着、空着,也不给其他人。
冉和平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手指微微发抖。
镜中的男人身材挺拔,双腿修长,西装裤包裹着结实的小腿肌肉。他小心翼翼地跺了跺脚,真实的触感从脚底传来,不是幻觉。
“我真的有腿了。”
这个认知让时年四十岁的男人霎时红了眼眶。
男人前四十年的人生,就没站起来过——他出生就没有腿。这个病是他一出生就有的,估计也是他成为弃婴,父母不要他的原因。
小时候,男人生活在福利院,靠的是社会救济;15岁,福利院倒闭,男人出来找工作。
他过得很苦,因为没有腿,很多事情他都做不了,还要遭受别人异样的眼光,甚至有些人不仅歧视他,还欺负他,包括不限于偷抢他的东西。
——刚出来那会,男人找不到工作,饿得只能要饭。好在后面遇到个人很好的老板人,让男人到他的面食工厂工作。
就这么做了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