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予弛没有表现得兴奋和意外,在把方愫桌前的咖啡喝光又放回去之后,程予弛捏了捏方愫的腰,把人勾进自己怀里,“要形容我的女朋友,猫咪可以,而且还是那种带有利爪的狸猫。”
“小猪嘛,不像,吃太少,不长肉。”
“向日葵呢,是因为小愫就像是需要阳光就能健康成长的,并且你和向日葵还有个共通的特性。”
方愫抬起头来,眼里都是小星星,“阳光温暖又漂亮?”
程予弛揉揉她脑袋,“黄|色的。”
-
“哥哥,我很喜欢北城。”
他们的第一次约会,是在北城的一个很普通的公园,方愫要求来这里,原因之一是就要到午饭时间了,正好公园的附近是个商圈集中地,又正好,有许多炒米粉店可以供方愫选择。
“嗯,我猜到你喜欢。”
方愫喜欢,程予弛也就喜欢,在这里,这一刻,他们能够正大光明地在阳光下牵手。
这边昼夜温差很大,方愫穿着一件轻薄的白色羽绒服,从公园的山上走下来时,正好在阳光最灿烂的时候,她热得冒汗,顶头的阳光下,方愫脸上的细小绒毛和鼻尖的汗珠被照得一清二楚。
公园的山下路两边很多小零食摊位,程予弛感到欣慰,方愫并没有对这些小食感兴趣,目不斜视地牵着程予弛往前走。
她把羽绒服脱下来丢给程予弛,露出里面穿的奶茶色修身内搭,和普通的浅色牛仔裤,把方愫优越的头身比展露出来,淡蓝色发丝披在肩后,已经是足以让路人频频回头的气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