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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寻良宵 一千棵树 1041 字 9个月前

“不必对不起,我们至少曾经在一起快乐过,足够了。”严歌耸了耸肩,似豁达,也遗憾。

他起身从柜子里翻出一个睡袋,在床边上整顿便要睡下。

千寻愣愣的看他一会儿,安静的躺下。严歌的洒脱是一种要命的魅力,但此刻她已全然没有任何心动。

闭了主灯,只留一盏夜灯,幽黄的灯光使人昏昏欲睡。就在千寻将要阖上眼睛时,耳畔严歌疑问的声音钻入耳畔:“顾良宵……你喜欢他哪里?”

千寻睡意顿无,她细细思索,缓缓开口:“他的优点有很多,他温柔、正直、工作认真、人品很好、长得很好看……但是他的所有优点,除了长相,都达不到我选男人的标准。”

严歌顿了一下:“那你还……”

千寻长叹一声,忽就带上些咬牙切齿和无可奈何:“可能他就是一条蛀虫,在我无知无觉的时候就往深处钻,等我感觉到痛的时候,他已经钻到心脏里了。”

严歌轻轻笑出声,怅然不已:“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千寻翻了个身,面朝窗台:“深你个大头鬼,别咬文嚼字的,酸。”

一夜安生至天明,等到第二天阳光越过窗台洒进屋子时,千寻预定的搬家队来电话了。她带着浓浓的鼻音和对方简短沟通了一下,确定自己必须要在一个小时后回到家里给他们开门后,她要死不活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严歌已经坐在书桌前喝咖啡了,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起来的。

千寻胡乱用水洗了把脸,正要说一声,严歌已经穿好外套站在身后了:“我送你。”

他深邃的五官看不出情绪,只是像对待一个普通朋友那样平淡友好,千寻面对他,就有些歉意。

然而没等她说什么,严歌就率先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