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木狼找了一间旅店,给他烫了一壶酒,又宰杀了一盘羊肉,赫连翊连日风餐露宿,很快学会了跟赶路的商贩一样,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为了顺利出关,他连衣服都改换成了商贩的模样,混迹在人群之中,完全是个年轻的异域商人。
京城附近发生如此惨烈之事,上至官员下至百姓,这个年恐怕要在一片恐惧中度过。只是当这样的悲剧,以茶余饭后的谈资传至千里之外,人们谈起它时,不再觉得恐惧。
人们只会在谈论它时,拾一粒花生米,再喝一口酒,将手捂在热乎乎的酒瓶上,最后脸上露出一点怜悯的同情。
奎木狼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吃一只肉包子。他喜欢用刀从包子最上头的气孔出戳下去,冒着热气的包子,一点点油会滋出来,溅在刀上。他喜欢在众目睽睽之下,拿刀蘸着包子吃完,之后再伸出他暗紫色的舌头,享受地将刀上的油渍舔掉。
奎木狼朝赫连翊望过来,见他不吭声,只是在吃肉,于是好心替他问店小二:“那户人家,家中可还有活口?”
“哪里有活人?全都烧死了!”
赫连翊抬起头来,看到店小二用肩上的抹布,擦拭着隔壁的桌子,小二的衣服上沾了很多油,可小二笑得很高兴。
“据说是那儿的人犯了太岁,命中注定要死,哎,只能说,这都是命啊。”
小二说罢,将肩上的抹布重重朝桌上一甩,拍在桌上砰的一声,赫连翊觉得在拍一块惊堂木。小二就像一个卖力的街边说书人,又像堂上的官员,在一间小小的客栈里,用荒谬的语气,谈论着一件荒谬的事。
“相传灵州,哦不,豸州犯了太岁,老天爷降下祸患,非得献祭了朝廷里的人,方能平息怒火。你们听说没,原先豸州一直有人不明不白地死去,持续了半年之久,派了多少官兵来查都没用。可烧死了一个王爷一个刺史之后,整个村庄,再也没闹过鬼,这说明,老天爷已经息怒啦!”
“人算不如天算,既然老天爷要收那两个人的命,那谁也拦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