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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不远处的大漠边,一只通体火红的赤兔正从绿洲边飞速跑过。

直到一声箭羽破空声从它身后传来,在箭羽接近它的一瞬间,毛发竖起膨胀,连忙扒着锋利的爪子加速,在路过一片丛林的时候,钻入其中,消失不见。

一匹通体漆黑的骏马来到灌木丛边,坐在马背上的白色人影朝脚下的灌木丛逡巡着视线:“去哪了?”

说着,就拧起眉头,挑着剑尖翻动绿洲中的灌木丛树叶,却怎么都找不着那片熟悉的火红,只看到一个不起眼的沙洞,旁边堆积着小片沙丘。

像想起什么一样,突然愣住。

他收起剑,朝身后男人问道:“这里的兔子……和山林中的寻常兔子不一样,好像——”

思索到关键,睁大眼睛:“会打洞?”

“没错,沙漠里的野兔很聪明,为了搜寻食物,它们学会了打洞。”陆峥安点头,然后又拉起他刚刚扬弓的手,指正道,“阿钰,你知道刚刚你为何没有射中它吗?”

沈卿钰蹙起眉头:“为何?”

——他按照陆峥安教的方法和姿势去练习,但这次却并没有成功。

“因为心态,你心态若不稳,再稳的手再准的眼神,也会出错。”陆峥安握住他的手,从马背背篓中拿出一块准备好的食物,扔在了不远处的沙漠中,骑着马来到一颗树后面,“以前我练箭的时候,会在手臂上放三碗水,但现在晚上看不清,也不适合放水练平衡,只能带着你来打赤兔。”

“赤兔的特点就是贪吃和不记仇,不久后它闻到食物的味道就会出来,我们只需要等待时机、守株待兔。”

沈卿钰凝眸,重新搭好了箭,瞄准了那个食物出现的地方。

“在这过程中,你需要一直盯着那片地方,等它出现你再一击毙命。”陆峥安稳了稳他的胳膊,擦了擦他额头滴落下的汗水,放低声音道,“战场之上更是如此,瞄准时机才能真正置敌人于死地,而在敌人露出破绽之前,你需要做的就是不停地守株待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