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朕让他替朕带走一个人。
我说:“林相肱骨良臣,经纶谋略远胜世上许多人,你有什么摸不准的,且去请教他。”
“朕已经拟旨,一旦朕战死,马上景钰登基主持大局。若临安未能守住,他作为降君也无法保住性命,到时候你看中宗亲之中谁适合辅佐,跟林相商量,让他替你把关。”
临走之前,朕让他亲自去提林承之,将其中我说的交代清楚。
朕之前心中取定了要送景杉出京的事后,提前宫里面就开始清点一些财物,最好是方便携带的,名画古董,市值不菲的金银首饰,作为他们奔袭所用,也留作以后招兵买马。
就在这些琳琅满目的古董字画之中,朕发现了一首诗作,诗名《乌雁赋》,右下角盖了林承之的章。
朕想起来。
当初他进京,琼林宴上就是写了这样一首诗,夺得满堂喝彩。
那时临安城中许多人都知道这件事,市井坊间传来传去,叫他有了一些名气。诗中咏诵大雁飞天,最后落笔却是孤雁坠地。
——“雁若丧偶,则终身不配,乃至殉情。”
他如此答,说作为臣子有冲天之志,但是没有遇到明主便没有意义,如遇明主,那么死也无憾。孤雁不配,意指他也宁死不从二主。他效忠朝廷效忠我父皇,永远不可能为别的东西折腰屈膝。
当然,他最后所做的那件事,跟他当时所说的这些可以说半点儿都不搭。
他被朝中人讽用“若林之人”,其实不冤。
宫里面的人将东西整理好,最后要交到朕手里来,让朕掌眼看哪些能够带出去,哪些不能够带出去,统统都带走,那么在路上也是很大的负担。他们把不准主意的,就会单独分出来,其中这一件,特别被先拿给朕看。
若他还是丞相,那么这一幅字还值钱。但他已经是阶下囚,佞臣贼子,这字的价值就大打折扣。这样就没有带走的必要。
朕就将这幅字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