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锦州和宁归竹对视一眼,他们见得多了,倒也没什么紧张的,干脆就在旁边坐了下来,跟少年聊天。
这人还真是为了狗来的。他喜欢有凶性的狗,找了好些年,才寻到一只品相特别好的狼犬,结果这小狗从小性子柔顺,长大后也没半分凶性,给他愁得不行。
“送我狗的人不少,但那些人也不想想,他们送来的狗再好,跟我一手养大的小狗能比吗?!”少年满腹牢骚。
能用来做礼的狗,品相上没的说,也大多听话乖巧,他得了就只能当祖宗养着,烦得要死。
熊锦州养大旺二彩之前,就特意了解过狗相关的事情,闻言就去看少年养的狼犬,那狗是真的好看帅气,皮毛被养得油光水滑的,陌生人靠近会警惕地看来,但没丝毫攻击性。
“你真没让人训过?”熊锦州不信。
少年:“没啊,抱过来就在我身边,我哪有本事把狼犬驯服。”
宁归竹看着那狗,倒是觉得这性子不错,换到现代,若是一只狗帅气威猛还性子温和无攻击性,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一准能成为网红,被无数人喜爱。
不过显然,这个年代更推崇野性美。
熊锦州说道:“我们家狗没怎么管过,只训了些基础的指令,不过经常会带上山,你可以试试。”
“这样啊……”
少年遗憾地拖长声音,手下的驯兽人也建议他往山里带带,但狗只跟着他走,真要往山里带的话,他就得跟着去爬山。
痛苦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