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听荷和未来夫君都非常配合地完成了婚礼。
婚礼办得急,能省的环节都省了,不能省的参照了叶别雨某个堂姐招赘的先例。
唯一称得上繁琐的,是结契时念的话很是生涩拗口,敬告天地之后还像模像样地等了会儿回复。
新人赶在子时之前进了新房,其他人如水般撤离,将门给他们焊死。
叶听荷觉得直接招呼人洞房有些尴尬,便坐在桌边,好生地欣赏自己美貌的新郎。
那位堂姐大约是个懂享受的人。
新郎身上的婚服就两层,里面一层是纱,外面一层的领口开的很大,五重的珠链横过去,乍一看很端庄,一细品就觉得风情。
脸上还带了妆,唇上涂脂,眼周描金,眉心画了一道细长的红痕。
偏生气质极为安静沉稳,身形修长,一身清正之气,使这样的打扮艳而不妖,美而不俗。
叶听荷的评价是:勾栏的打扮,花魁的脸,大房的气度与身份。
不想睡的人是这个:比大拇指jpg
她是这个:大拇指朝下jpg
色心大发的某人决定先喝点小酒壮胆。
结果她刚伸手去摸酒壶,就见自己的新婚夫君注视着她的手,道:“你这手串……”
叶听荷忍了又忍。
还是没有憋住自己的倾诉欲。
要是继续憋下去,她真得在沉默中变态了。
提起酒壶倒了两杯酒,她将一杯酒塞进新郎手里,另一杯放在桌上,然后仰头痛饮壶中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