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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妓毕恭毕敬答话,余光瞥见眼前一双绣有青绿竹纹的金丝软靴,心里奇怪:

娘娘的脚怎地这般大。

她虽是贱籍,也效法好人家自七岁起缠足,还暗恨管教嬷嬷不曾严厉、误了她哩。

方嬷嬷侍奉皇后已有三年,自诩体面,轻咳两声,代回道:“哦,知道了。你去罢。”

“娘娘,陛下问您宫规——”乐妓咬着银牙把话重复一遍。

一旁的双凤龙首紫檀香炉里徐徐吹出一小簇飞灰,溅在她的手背上,烫出一片红痕。

她又悄悄瞥了一眼,不敢抬头,见那素色提花直裳像是男子的装束,心生爱羡。

自先帝长治年起,京都贵女闺秀皆好扮作男人,游山水,兴诗社,刊词话。

而贱籍的女孩儿是不许这样出格的。

“还不回么!娘娘要课大字了。”

乐妓猛然回神,头死死磕在砖上。

人家讲陛下性暴戾,嗜杀无辜,君恩自不奢求,只是这样回去,恐怕难逃一死。

方嬷嬷看惯了活着的死人,横竖与长乐宫无干系,拽扯着她的手奋力逐她出去。

乐妓磕磕绊绊跨过门槛,浑身已然瘫软,待方嬷嬷松开双手桎梏,当即扑通一声跌坐在廊下。

“你回罢。”

“不。我……”她悄悄抬头,两行清泪簌簌而下,“嬷嬷,您救救我。我、奴婢十四岁,还没活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