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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人的手掌太过糙厚,区区一片指腹大小的碎瓷是刺不破的。要刺伤它,得用真正的锐器,譬如大一些的碎片,譬如刀和枪,譬如蔷薇的刺。

两半勉强拼在一处的瓷铃躺在他的掌心,白里泛着浅浅的黄,不十分光亮,也称不上坚致,却也看得出铃铛的形状。十天前她和薛嵩离开的那日,他去了井陉冶,听说有个老匠人会烧瓷铃,便叫那匠人烧了一件。

“她怎么……”

他喃喃,迅即止住。

他原想将这枚瓷铃送给她的。虽然不够细腻,可毕竟是他们这里烧出来的,她应当不会嫌弃。若是系在裙边,走路时多半很好听。

张阿劳擦了半天鬓边的汗,沉声劝道:“将军,你忘了她罢。倘使当真忘不了……”他一咬牙,“眼下局势未定,将军麾下有数千精骑,总有她向将军低头的一天。”

张忠志这回是真心笑了。他抬起眼,看着自家副将:“我还以为你们都和她很要好。”

“我们都和她交好。”王没诺干说过不妨杀了何六娘的话,张阿劳决定不告诉将军。何况,断定她可杀是一回事,喜欢她的心性又是另一回事:“我们没法子不喜欢她。她连某有几个阿弟都记得。她在意我们这些人……所以……所以,某仍旧觉得,她会回来。”

张忠志一扬手,瓷铃碎片落在檀木书案上:“你倒信她。”

“若她不回来,那就如某方才所说,只要将军势在必得,她迟早会有恳求将军的一日。”

一个女人罢了,占了她的身子,又有何难?他们都和何六娘交好,但张将军才是他们的主将。

“我最初也是这样想的。”张忠志又笑了笑。

最初他只是渴望她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