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县令道:“狡兔三窟,玉灵门经常换地方。三年前巡抚大人还亲自带了人剿匪,结果毛都没看到一根,在沙漠里走了三天,最后晒晕了还是我给抬回去的。”
祝颂来了斗志,“我一定要把玉灵门这帮草芥人命的畜生给灭了,还羚羊县一个安宁。”
剿匪总比治沙强。
老县令被祝颂的激昂的斗志所感染,“行,你放心去干,我全力支持你。”
祝颂将铁锹还了他,老县令低头看着陪伴自己多年的老伙计,重重的叹了口气。
从这天开始祝颂就开始剿匪了,不过跟老县令说的不一样,他不光连毛没看见一根,连兔窟也没看到一个。
天天在沙漠里转来转去,然后吃一嘴沙回去。
倒是夏云清在许菘蓝的诊治下快速的康复了,就是记忆还是没有恢复,他长得好看,人也勤快,甚至在做吃食上很有天赋,十分得孟晓荷的喜爱,天天“清清”“清清”的挂在嘴边,俨然比祝颂这个亲儿子还要亲儿子了。
不过有一说一,夏云清虽然才学几天,但做的饭比孟晓荷做的不知好吃多少倍。吃得饱精神头也足了,找土匪更有干劲了。
找了将近一个月,在祝颂晒得跟黑炭一样的时候终于发现了玉灵门的踪迹。
原本祝颂以为是一群穷凶极恶的土匪,没想到是一群歪瓜裂枣,不仅长得丑,还尽是些花架子,祝颂手都还没活动开,一群人就趴下喊娘了。
祝颂端了玉灵门的老巢,大门确实如夏云清所说的是个大乌龟壳做的,对此玉灵门的管事的说,“这是我们的信仰。”
祝颂皱眉问:“什么信仰?”
管事的答不出来,祝颂狠踹了他两脚,管事的还是答不上来,祝颂又踹了他两脚,他答上来了。
“是,对乌龟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