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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她可觉得真是晦气啊。江煜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他在她心里是一只会吃人的怪物。

“会买这种东西的人也真是蠢”好像把他在意的人也骂进去了,江煜连忙改口,“蠢得有些可爱。这种东西能挡住什么?还不如你回来之前丢掉的那把刀有用。”

“说得没错。”林溪谣点点头,“看来你承认了。风铃其实是被你弄坏的吧。”

是他在她家门口不知道做了些什么,总之弄松了风铃,还浸湿了上面的符纸。林溪谣又想起自己差点被开瓢的脑袋,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总感觉像过了半辈子那么长。

她庆幸地说:“还好我天生运气就好,不然我现在就不能站在这里了。说实话,你那天晚上趴在我家的门上,是想把我吃掉吗?”

江煜诡异地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意义不明的带着点邪气的笑容,他美丽的脸蛋让这个表情变得充满了性诱惑力。

美少年不可置否地说:“即使是我的‘眼睛’,好像也不能用那个叫做猫眼的东西从外面看见里面的场景。”

“变态。”

林溪谣评价他。

屋子许久不住人,她们回来后需要打扫一下。在林溪谣不注意的时候,江煜似乎借着出去扔垃圾的理由,从扫除的工作中逃走了。

表面上看去,他和常人行走的速度无异。甚至步态极为优美,像走t台的模特,让人忍不住将宝贵的注意全都无私地奉献在这个精致得过分的少年身上。

街上的行人都在看他,只要稍微一眨眨眼,这个少年就如转瞬即逝的夜空流星,神奇地走出了老远。

速度快到不像是常人能够匹及的,由于人们太过专注于欣赏他这个人本身,竟然无一人发现其中的异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