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错。
江煜看向林溪谣的眼神,有痴迷,有崇拜,不愧是深深吸引她的人。
虽然智商和外表方面都比不过她,但对就说对人心的把控,还是她要更胜一筹。
居然有一方面能胜过完美的他。她果然配得上他的喜欢。
或许是江煜打量的视线太过露骨。走着走着,林溪谣忽然停下来,神色不善地对着他说:“你还把自己当作之前那个被我宠爱的江煜呢?对于你犯的错,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江煜道歉得很爽快:“对不起。我不该对你闹小脾气,我只是想你宠宠我而已。”
面对性格实则恶劣无比的美少年的虚假的撒娇攻势,林溪谣表示她免疫了,依旧冷着脸说:“还有呢?好像不止这么一点吧?”
“”
还有什么?
从人类欲望,主要还有林溪谣的欲望中孕育而生的怪物,居然感觉到了束手无策。
这是一道送命题。
而他根本就不知道他哪里错了。
不过没关系。
他可不是没用的人类。
江煜一改可怜巴巴的模样,眼尾上挑,不施粉黛的白嫩肌肤,因为神奇的皮肤构造,莫名染上了天然的嫣红,他的脸颊、眼尾,都添上一抹绯红。那颗惹眼的小痣好像活了过来。
“让我舔舔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