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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不是真的神经病。

即使形态看上去是有些惊悚的,但是怪物本身就有散发诱惑的魔力,林溪谣一般极少发自内心地对肉块们发表“恶心”的评价。

尤其是她自从内心有点接纳江煜之后,愈发不会对它们产生消极的评价了——她只会觉得很烦。

像心爱的衣服套装,或者是玩偶玩具,遗失了其中一部分占比极小的配件。她就是觉得很不爽,完整的套装被打乱,她的强迫症要发作了。

因此她必须去外面寻找,把江煜所有的肉块都找到,重新装回他的身体里。

可眼前这团肉块让她产生了厌恶的感觉。

如果把它一起收回江煜的身体里,她可能会连带着讨厌江煜的整个人。

没等林溪谣看向江煜,征求他的意见。他就抢在她面前说道:“把这团碍眼的东西烧掉!我看不得这么丑的东西打着山寨我的名号招摇过市!把它踩扁、碾碎、撕裂,烧光,哪一项都行!!!”

“明白了。我也是这样想的。”林溪谣对他投去一个默契的眼神,从背包里拿出打火机。

大拇指按住打火的开关,火苗升起,那团肉被她拎着在火上烤。

虽然效率不高,她也有自己的考量在。

如果再放在大火里烧,它长脚自己跑出去怎么办?

不是没有先例的。

火苗滋滋地燃烧,空气中散发出一股奇妙的异香。

燃烧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