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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他们不约而同地摸了摸被她打过的脑袋,分别露出各自满足时会有的神情。

一个勾起嘴角,耍帅一般浅浅地笑;另一个则是神情抽象夸张,五官陶醉地扭在一起,似乎马上要融化了。

好恶趣味!不管怎么变,江煜都是抖、吗?

两只怪物,一个女人,沉浸在唯有她们三者的世界中。也许林溪谣自己都未曾察觉,江煜早就融入她的生活。她逐渐习惯把他当作需要认真对待的对象。

所以,她理所当然地忘记,这附近还有某个危险分子的存在。

她的松懈给了危险分子追上来的机会——asher开着事先从租车行租赁来的黑色路虎,追上了他们。

看看见黑点的视线范围内,他像个喝醉酒后不要命的疯子,靠近,然后像是想要直直往这边撞过来。

直到车身快要逼近其中一个江煜,他才忽然一个急刹,车子漂移出去,轮胎在地面上留下用力的抓痕。

“这个丑人怎么追上来了?”

“他还痴心妄想地想要我的林溪谣?”

两个江煜虽然彼此互相看不上对方,但那是他们内部之间的事情。面对共同的敌人,怪物的两只分身可以做到完全放下之前的恩怨,冰释前嫌,齐心对抗外来的敌人。

他本身是不把人类放在眼中的。但这个长相给他提鞋都不配的丑陋男人——在江煜眼中,他就是一只长得漂亮一点的蚂蚁。人类踩死蚂蚁的时候,怎么会去关注一只蚂蚁长得有多美。

问题在于asher感兴趣的人是林溪谣。江煜并不害怕他把林溪谣从他身边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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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毕竟世上没有比他更完美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