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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他生气的后果就是拒绝开车。江煜满脸都写着“快来哄哄我”、“要满足我一切无理的要求”。

看来他吃掉的那个人类是个擅长勾引少女的好手。如果没有另外一只江煜拆台,在惊为天人的容貌和娴熟高超的技巧下,应该没有人能抗拒他的引诱。

那个江煜说的是:“你,还真有心机呢。”

他刻意咧开嘴,将自己的唇部扩张撕裂,变成恐怖故事里裂口女一般的形象。像是为了刻意模拟出当时怪物吃人的场景给林溪谣看,好给她上眼药。

对大多数女性来说,这样的江煜最有魅力又如何?他可是吃过人的怪物。吞掉了一个不知是男人还是女人的人,才学会了这些撩拨人类的技能。

正如他看不起如野兽一般鲁莽耿直的他,他也看不上需要吞吃人类,才认为自己有魅力的“江煜”。

江煜只要存在于世间,哪怕只是一丁点碎肉块,人类都该为他着迷。吞食人类去获得那些技巧,对他来说才是折辱自己。

怪物自恋得过分,双标对他来说是天经地义的属性。他似乎完全忘记自己曾经为了得到接近林溪谣的方法,而迫切地渴望吞食她的一部分。

他们在焦灼地对抗,但总要有一个人站出来开车。最后的局面演变成了,由林溪谣开车,两只江煜以叠在一起的方式,坐在她的副驾驶位置上。

原本他们可以选择融为一体,可惜双方都过于厌恶对方,像是沾上对方的皮肤一点,自身就会腐烂崩溃似的。两个江煜的接触都隔着他们身上的衣物。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林溪谣开车从公路上回去的时候,不停有许多江煜,像搭便车的背包客,有的穿着破烂,有的穿着休闲,有的赤身裸体,像刚从胚胎的状态中发育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