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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事实就是,asher变成了一块甩不掉的牛皮糖。他注意到了林溪谣内心的抵触,意识到他只是被她利用来学习英语。

令人疑惑的是,他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更加热情地对她发起了告白。

考虑到asher可能会在这个学校继续读研究生,因为这座城市的花滑产业更成熟,林溪谣也许会在预科结束后换一个地方读本科。

再一次拒绝asher的派对邀请,她怕在满是本地人的派对里沾上什么摆脱不掉的东西,干脆连可能还会再和他碰面的图书馆也不去,回到了公寓里。

刚来时那个可怕的公寓,她忍了六周,付了六周的房租。

忍到翅膀变硬,自己找了一个更为安全的街区居住。反正比起外面的假中餐,她更喜欢自己做的食物,房租可以从伙食费里节省下来。

如果不是为了躲避asher,她不可能这么早就离开校园,回到公寓——混沌的日子过去,林溪谣重新燃起了对学习的热爱。

而她在多年在学校养成的习惯就是日出时去上学,天黑时再放学回家。公寓的学习效率不如图书馆,更烦人的是,她对门有个讨人厌的同省老乡。

那人长得一般,却有点油腻。隐约还有软饭男的倾向,误以为林溪谣是个家境殷实的小白富美,频频对她抛媚眼。也有可能是广撒网。

她讨厌这个自以为是爱打听她隐私的家伙,面对asher还有点利用过他的愧疚,对这个老乡,她只有极度的厌恶和鄙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