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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上到下躯干部分的骨架和普通亚洲男性平均大小差不多,因此比林溪谣要大一些。大得刚刚好,不会被衬托得像个女孩子。

这显得他们有点般配。

当今世界主流的审美是能够上镜的立体五官,即使是处在占据优势的白种人之间,asher也毫无疑问是个美男子。

美中不足的也是他的身材。看起来有点幼稚。不像实际年龄的二十岁,而是像十五、十六岁的青少年。

在人人都爱卷健身秀肌肉身材的美国,他因为外表年幼、身材瘦削,实际并不受到同文化下女孩们的欢迎。

林溪谣和asher是在两个月以前认识的。

这个月是她到美国的第三个月,如今,她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甚至入乡随俗,参与了他们大学生必备的健身环节。

——仅限于校内的健身房。

她是这个学校的预科生,号称民主灯塔的国家,不如它对外宣传的那么开放和包容。黄色皮肤的人,除非是已经归化后的本国人,很难融入当地人的圈子。

即使是本校的本科生,也不一定能融入当地白人的圈子。所以林溪谣没有试图参入任何运动社团,尽管它们看起来都很有趣,而是在校内健身房办了一张半年的会员卡。

对她一个宅女来说,已经是巨大的进步。更多时候,她选择呆在图书馆里,因为人生地不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这种生活习惯完全吻合西方文化里对于书呆子nerd的定义,哪怕她换成透着红色的白皮肤,在美国的校园里也有很大的可能成为被校园霸凌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