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可以吗?”
“不行!你加的也太多了,比刚才还恐怖了!”被他上世纪少女漫画风格的水汪汪大眼睛看着,林溪谣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江煜性格阴晴不定,十分古怪,和这种水汪汪的奶狗大眼睛一点都不适配。熟悉他的人只会觉得肉麻。
“这样呢?”江煜按照她喜欢的样子,把瞳孔缩小,又往上移动了一点,捏出了一对完美的漫画三白眼。
“不行。”林溪谣很挑剔,她说:“你这样长得太二次元了,再稍微日常一点。”
在她的调教下,江煜微微改变了一下皮囊的长相,总之和之前大差不差,但莫名变得更加对林溪谣本人的口味了。
最让她欣慰的还要数他终于不会因为要想事情,而忘记模拟人类瞳孔的高光了。
怪物它本身不需要用眼睛看人,这也是它模拟出来的器官之一。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人类,当它“看”到哪里,眼球也会被操控着移向那个位置。
思考得太专注时,它就会忘记操控眼球。
在林溪谣的指导下,学会控制眼球高光的江煜心想:说到底,还不是因为它才不是人类这种低等生物。
它不是人类,更不是从前那个江煜的冤魂,而是借一堆肉块还魂的异维度生物。
每个人平时因为各种原因压抑着的情绪和欲望,泄了那么一点点出来,看不见,摸不着,敏感的人却能隐约感觉到它们的存在。
在某个雨天,磁场被暴雨打乱,它们被搅和在一团,在一堆模糊的肉泥中有了实体。
降临在现世,需要遵守物质世界本身的运行规律,所以本来是抽象产物的它借助那堆肉块,变成了“江煜”。
新的江煜从降临的血肉媒介里得到了记忆和一套人类会有的思维模式。
因为一点小小的好奇心,便招惹了一下记忆里最鲜明的那个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