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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嫁给我大哥! 荷桃粥 1109 字 10个月前

破晓前的放肆长夜。

季临渊邀长乐同赴太华前山。行至马厩,他目光逡巡,最终还是落在那匹通体金棕、神骏异常的宝驹上。

他率先翻身上鞍,动作行云流水,随即朝长乐伸出手。

她应了他,这次不犹豫。

金骏马高大矫健,缰绳一抖,昂首嘶鸣,载着两人出了侧宫门,一路向太华山驰去。马蹄扬起薄尘,踏碎林道寂静,鬃毛在夜风里如火焰飞动。

这次,她也坐于他身前,宛如一只暂时收敛了利爪的野猫,被他宽厚的胸膛半拥着。

山风猎猎,吹动两人衣袂翻飞,马蹄踏了几刻时光,终于进入山门。漳河碧波在山脚下奔流,破桥而去,便见得太华山势如巨龙盘踞。

前山是峭壁千仞,古松虬劲如铁;后山是一片幽谷,云雾弥漫,密荫盈潺。

山川草木都已入眠,路经山脚农舍几处留灯的人家,影影绰绰。

身前有两名精御卫举火把开道,身后墨色浓得化不开,颠簸过几圈山路,长乐鼻尖微动:“什么气味?”

“是前山河谷的毛毛校马场,平日为城中骑兵驯马。”季临渊潮密的呼吸拂过她耳畔,“咱们骑的这匹金骏,便出自此处,曾是马群中的佼佼者。”

“什么马场?”

伴着风声,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低笑出声,放缓缰绳:“当年先祖麾下管马的校尉姓毛,人称‘毛毛’,将此处打理得极好,哪匹马该吃苜蓿、哪匹需啖黑豆,都标得清清楚楚。方有邺城重骑兵之根基,久而久之,这校场的本名反倒无人记起了。”

金骏马仿佛嗅到旧校场的气息,一声长嘶,闹脾气尥蹶子,随即哒哒哒地从校门口一掠而过,根本不想停。

蹄声如雷在山谷间回荡,季临渊沉声道:“抓紧马缰。”